卫生部日前制定《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要求医院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根据要求,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
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本地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这10分钟,正是体现了卫生部门对患者的尊重,体现消费者权益,是卫生部门重视这10分钟里的责任和义务的表现。当然,也有许多网友对这一制度提出了质疑,他们表示,相比较挂号、划价、取药排队,等候输液的排队时间更漫长。大多数情况下,挂号都用不了多长时间。许多网友认为“挂号禁超10分钟”只是形式而已。也有网友说,有的医院挂一次号只给开一天的药,输一次液竟然需要排7次队。如此反复的排队暴露出医院就诊流程的弊病。
因此,很多人质疑“挂号禁超10分钟”,建议医院减少排队次数。
医院挂号禁超10分钟,这一规定没有让公众的心里产生稍微的兴奋,反而引起广泛的质疑,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笑谈的事情。正如有人所言,卫生部“愿望是良好的,但不能纸上谈兵,实际做不到,沦为形式主义”,“挂完号再去医生那等,有什么区别?等待就诊时间照样长。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是短时间内不可能解决的矛盾。”既然公众早就有这般清楚的认识,那我们就该善待自己的权益,努力争取实现自己的权益。而面对公众的质疑,卫生部也回应称,此次制定的量化指标是卫生部对各级医院提出的优质服务目标,但不属于硬性法规。尚未达到要求的医院,应通过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力争让群众满意。
如果谁都不把“挂号禁超10分钟”当回事,它也就不能成为一回事。但是问题恰恰就在于,公众忽视这10分钟里所彰显出来的对患者的尊重,忽视10分钟里的消费者权益,那么这项权益也会离公众而去。(李媛)
【责任编辑: 付基恒】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