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清晨6时许,市区迎春南街小广场上,人们和往常一样正在晨练中,突然,一光头男子站在一辆车牌号为晋L56362的客货车面前破口大骂,说有人踢了他的车。见没人搭理,他气冲冲走到一打拳的中年男子面前,指着对方的鼻子大爆粗口,引起在场人员的极度不满,纷纷谴责他的粗暴行为。
市区迎春南街小广场是周围群众和附近社区举办活动的地方,每天清晨和晚上,来这里锻炼的人有近千人,为方便人们锻炼,阻止车辆停放,以前中间圆形广场的四周,除西侧设置有坡度外,其余三侧均为台阶,并设置有障碍物,西侧坡度的出口处则由附近相关部门拉杆上了锁,保证了小广场上正常的活动需求。但近一段时间,小广场上却突然停放了好几辆车,有的车辆甚至一放好几天不动,给人们正常的活动锻炼带来不便,为发泄不满情绪,不知谁在他车的侧身留下了脚印。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维护公共场所正常的活动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操守。这位光头男应加强自我反省,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而不该迁怒于人,如此行为实属不该。奉劝有类似行为的有车一族,切莫为自己的方便影响他人。
本报记者 报道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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