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不孝做父母的也当自省

2014-07-01 21:03:08 来源:临汾新闻网

6月29日,《今日早报》一篇报道“八旬老人将50万拆迁款分给4个儿子,6年后却无人赡养”。

这篇报道说:杭州彭埠一朱姓人家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86岁的朱母6年前家里拆迁时选择货币安置,并将50余万元拆迁款分给4个儿子,其中30余万元给了小儿子。本想指望跟小儿子安度晚年,没想到,不但小儿子要“遗弃”她,其他几个儿女也不愿赡养老人。老母亲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看完这篇报道,相信读者与笔者一样,心里是五味杂陈,即对不孝的儿女忘恩负义之行为深感愤慨,又对年迈衰弱的老母亲分家“不公”无人赡养的悲惨遭遇深感同情。

联想起2013年10月28日,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报道“八旬老人带棺材露宿街头,五子女推托抚养责任”的新闻,说的是湖北宜昌市一82岁的老人,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却因赡养问题起了纠纷,导致八旬老人不得不坐着轮椅守着棺材露宿街头。直到附近群众报警,警察出面,五个子女才最终商定,由大儿子将已经在街头露宿两个晚上的老人暂时接回家中。

真应了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一个老人能够养育10个儿女,10个儿女却不能养活一个老人。

我们常说,积谷防饥,养儿防老。一个人从出生起,都要一步步由儿童、青年、中年向老年走去。吃五谷杂粮,生老病死是自然常理。

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中,尊老爱幼讲孝道,是一代又一代人所遵循和传承的基本文明和规范。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终生都要存报恩感激之心。孝敬父母,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乌鸦反哺、羊羔跪乳,更何况我们具有思想和高智商的人类呢?在对父母的孝顺上,无需争论,对父母不孝甚至遗弃忤逆,那就是禽兽不如。

当然了,人到老年,因生理、心理等各种原因,肯定会给子女和社会带来麻烦和不便,我们常说,树老根多,人老话多,人一旦上了年纪,记忆衰退,辨别能力低下,常说一些讨人嫌的话语,常做一些遭人白眼的事情,尤其是对家庭财产的处理上,容易厚此薄彼,造成不必要的矛盾。人们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儿女不孝,做父母的也要自检一番。

都说天下老人都偏小,许多家庭的财产分配纠纷就是从这个根源出来,从笔者接触的许多儿女不赡养父母的案例中,父母的过度偏心与溺爱小儿小女往往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笔者出生农村,许多农村的父母操劳一辈子,老了几乎没有什么家产,而父母也只有到了实在不能自理时,才让儿女轮流伺候,儿女也没什么怨言。倒是常见一些父母有点积蓄和家财的,在老年时和百年之后,子女们会弄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作为父母,不管儿女多少,尽量要一碗水端平。另外,别把自己的积蓄过早地分给子女,自己手里有时,即使儿女不孝顺,还可进养老院雇人伺候,一旦两手空空,儿女不孝,只有干受气,哭天抹泪徒唤奈何的份了。 来祥生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