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做出一项新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到乡(镇)、村调研一律自带干粮、方便面,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作为省一级领导干部能做出“自带干粮下基层”的规定,让人耳目一新,无疑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回归。
应当看到,官员下乡自带干粮,能够实实在在减少基层的负担。对于一些基层同志来说,如何招待省里来人,颇费心思,接待超标怕挨批,接待不好更怕挨批。关键还在于,接待是一笔不小开支。据媒体报道,一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基层,为了节约接待成本,不得不用自酿米酒代替市面上销售的白酒。党员干部自带干粮下乡,现实针对性强,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力举措,其意义和效果值得期待。
在笔者看来,贵州省规定领导干部自带干粮下基层,能不能产生“酵母作用”尤为重要。不仅是贵州一个省,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应将诸如此类的务实措施推行起来。再者,自带干粮”这些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只是一种自觉行为,不带有处罚性,往往只是一阵子、一阵风,风头一过,一切如故。
所以,各级各部门理应为这些规定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措施,确保这些务实之策能长久实行下去。(高国春)
责任编辑: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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