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假还是有点“假”

2014-08-25 19:37:24 来源:临汾新闻网

带薪休假,又称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工作满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职和工资的休假。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福利之一,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确定某一段时间作为休假期间,在该休假期间内劳动者无需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仍需按正常工作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及劳动福利。

对于许多企业员工,有时连法定假期也不能完全保障,提带薪休假岂不是“何不食肉糜”?带薪休假制度确立多年,仍未完全从纸面走下来。国务院25日公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

从制度设计来看,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就赋予了职工带薪休假权,规定只要工作年限满一年,用人单位就应提供带薪假期。休假期间,职工应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而2008年实施的第514号国务院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再次细化了带薪休假权,规定用人单位如“剥夺”职工的带薪假期,须付双倍“罚金”,即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要加付等额赔偿金。但是,这些相关法规并未普遍执行,带薪休假对很多人而言还是一种纸上权利。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利用节假日出游已经成为百姓常见的休闲娱乐方式。每逢黄金周,各景区游客爆满,展示出我国旅游产业巨大的发展潜力,而由此带来的各种矛盾也让长假集中出游的弊端显露无疑。对此,除了完善景区交通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措施外,错峰出游也是对症良药。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要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事实上,带薪休假长期以来对于很多劳动者而言更像是“睡在纸上的福利”,他们既享受不到这项权利,也无法依照国家规定拿到赔偿。由于维权渠道不畅,再加上担心工作不保,大多数人只好选择忍气吞声。政府此次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与贯彻实施国家战略构想联系在一起,无疑将推动问题的解决。而且,意见》中还考虑到了劳动者家庭成员的出游问题,提到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可以说,这些措施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式出游提供了可能。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不仅关乎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由此带来的错峰旅游效应将推动旅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虽然,在政策具体落实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困难,短期内的实际效果也许不如预期,但这毕竟是个良好的开始。

带薪休假若能普及,也就意味着每年可能会增加1至2个类似于黄金周的度假时段,这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此外,如果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真能实现,那么不仅可以满足劳动者的休假需求,还能缓解人们旅游集中的时空矛盾,让人们在调养休闲中享受这一“权利盛宴”。如此一举多得的好事,希望能早日落到实处。(郑轲)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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