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幼师“虐童”事件为何屡屡发生

 

2015-04-21 09:04:52 来源:临汾新闻网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古城民族幼儿园小班的4名儿童,在今年3月被老师用针状物扎伤。据了解,北京石景山警方已将涉嫌针扎孩子的孙姓女老师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如果不是细心的楚女士给自己3岁多的儿子洗澡发现,也许针扎孩子的事件不了了之。

    看了报道,一般人都会怀疑孙姓女老师可能不具备幼师从业资格,认为是幼儿园请来的临时工才会做出如此粗暴的行为。其实涉事女教师今年不满24周岁,大学文化,黑龙江人,具有幼师从业资格。一个有大学文化,并具有幼师从业资格的年轻女教师,为什么会如此狠心地针扎幼童呢?令人不得不深思。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针扎幼童要么出于报复,要么属于精神失常,还有一个就是由于心理烦躁,故对顽皮的孩童采取一种极端的管理方式。

    透过此事引出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那就是怎样才能杜绝“虐童”事件的发生。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处置不力是关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相关机构应当承担责任。然而,一些学校幼儿园却无视法律规定,一旦事发,不是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而是“捂盖子”,以辞退涉事教师、赔点钱的方式了事,力求把自己摘干净。主管部门的后续处置也多是处理直接责任人,很少涉及对整个幼儿园的整改和规范。所以,一旦事态平息,幼儿园会再聘用其他幼教老师,管理制度以及用人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就为此类事件的再次上演埋下了隐患。

    事件的危害不仅仅在于幼童的身体受到伤害,更多的是心灵上的阴影。幼儿园本该是孩子玩乐的天堂,却成为他们难以忘却的梦魇。除了痛心于虐童事件,我们更该思考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  李媛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