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不仅是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对于我市全面推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意义更是不言而喻。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要坚持文明创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战略相适应相匹配。我国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临汾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本身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基本一环,同样少不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应当看到,人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之后,对于丰富而有品位的文化需求更加旺盛,对于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各项事业才能顺利向前进,各项建设目标才能更好更快地变为现实。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目前,我市文明创建工程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制度不断完善,示范带动多层次多领域的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广大人民群众从一个个欣欣向荣的乡镇、社区、企业、机关、家庭、学校中,充分感受到文明创建带来的巨大变化,也在亲身参与文明创建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甚至与城乡建设发展步伐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系统观念,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重要动力,既聚集重点,又统筹推进,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不断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要面向城乡基层全方位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面向基层、重心下移,把文明理念融入平时工作和日常生活,把价值要求植入广大干部群众心中。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办群众关心、基层关注、社会需要的好事实事,既重视搞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基础设施建设等物质层面的“硬环境”建设,又重视崇德向善,打造文明和谐的“软环境”,不断用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层面的需求。要用好烈士陵园、纪念馆、党史馆等红色基因库,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全民科学素质活动、农民丰收节、戏曲进校园进农村、农家书屋、“三下乡”等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区文化、广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单位文化建设。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人之力,只要不文明现象一日不除,文明创建工作就要一日不停。“十四五”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有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擘画决策,有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扎根生活沃土、服务基层群众”的实践探索,我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必将取得新进展,社会文明程度必将得到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能够享受到更加丰富、更加充实、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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