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网评:以法治力量涵养文明新风

2026-04-25 08:41:43 来源:临汾新闻网  

  连日来,我市深入开展《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周活动,有关部门进机关、进社区、进街巷、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推动《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规范言行、养成文明习惯,以法治力量涵养文明新风。

  《条例》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区生活、网络文明、绿色环保、文明旅游、爱护文物古迹等重点领域,对倡导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品质形象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天下之事,不难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当前,我市正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面貌持续改善、文明风尚日益浓厚,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交通陋习等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广大市民要增强文明意识,对不文明行为坚决说“不”,以《条例》为行动指南,认真遵守、积极践行。在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在交通出行中,机动车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行人不翻越护栏;在社区生活里,遛狗牵绳、清理宠物粪便,不占用消防通道、不高空抛物……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恰恰是文明素养的“试金石”。每一位市民都应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文明从“偶尔为之”变成“日常习惯”,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规、崇德向善、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良好风尚。

  相信通过宣传周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凝聚起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临汾的文明底色会更加亮丽!(刘文军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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