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街头不少电动自行车亮起刺眼的外置强光车灯。亮灯原本是为看清路况、保障骑行安全,可改装后的强光车灯直射会使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出现短暂“致盲”,短短数秒视野空白,造成极大安全风险。小小的改装车灯,潜藏着不容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些电动车骑行者加装强光灯,初衷是弥补原厂灯光亮度不足,方便夜间通行。但市面上这类射灯大多没有遮光设计,光束向上直射,骑行者只考虑了自身照明,却忽视了对向车辆和行人安全。两车交会、行人横穿道路时,强光极易造成短暂眩目,诱发避让不及时、摔倒、剐蹭等交通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照明是安全需求,但不能以影响他人安全为代价。《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改装、加装高强度照明装置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设备,私自加装强光射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倘若因强光引发交通事故,违规改装一方还要承担相应责任。
整治电动车强光乱象,需要多方同向发力。交管部门应对违规加装、滥用强光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拆除、限期整改,形成震慑,并开展夜间巡查劝导,以案释法普及法规要求,引导市民主动拆除违规加装射灯;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查销售、维修门店违规改装行为,叫停非法强光灯具售卖,从生产、流通环节堵住漏洞;外卖、快递行业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倡导骑手文明规范骑行。与此同时,广大骑行者要学会换位思考,摒弃“灯越亮越安全”的误区,不私自改装灯光设施,遵守交规,合理用灯。
文明藏于细微之处,一盏车灯映照一座城市的文明底色。交通安全不是“灯光亮度的比拼”,期待每位交通参与者守住文明底线,合理使用车灯,自觉规范夜间骑行行为,共同营造平安顺畅的夜间出行环境。(孙克斌)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