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不能“微”信

2014-05-29 21:57:0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微信、易信、来往、陌陌、米聊、微米、光谱……时下的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令人眼花缭乱。有别于传统媒体处理信息时需要经过采、编、三审等诸多环节,一则信息可以借助这些即时通信工具瞬间跨越千山万水直抵用户终端。

然而,也正是因为缺少了中间的把关“干预”,信息在呈现更加迅捷、随意的传播中,遭遇了本身可信度较低的现实,对此有网友戏称其“微”信。

上述即时通信工具传播的信息,不若传统媒体发布的那般严肃、迟滞”,迎合了当下人们的快餐化消费需求,加之利用熟人圈子散布,用户之间信任度较高,因此传播十分广泛。“微”信影响由虚拟延及现实生活,负面效应也往往不容小觑。还记得今年年初一条有关H7N9病毒致死医生的信息,就借助微信、微博等“改头换面”后在国内多座城市的网民之间传播,咱们临汾也未能幸免,一度引发了人们的恐慌。另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广东、湖南等地警方陆续破获了多起利用微信、陌陌等传播色情、暴恐信息造成社会不安的案件。这类信息的破坏力可见一斑,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三部门即日起启动移动即时通信工具专项治理便显得尤为必要。

微信不能“微”信,是对信息真实性的要求。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能 是信息发布者,也是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把关人”。

说实话,没有几个人愿意不实信息,乃至谣言、暴力、恐怖、欺诈、色情等信息充斥自己的手机,因为这样的冗余内容塞满朋友圈,一则会影响到用户体验,二则长此以往会失信于熟人。问题的关键是大多数网友缺乏对信息真伪的辨析能力,或出于求证,或出于热心而进行的转发分享,无形中都助长了它们的传播。追根溯源严打违规违法信息始作俑者固然头等重要,但如何提高网友的信息鉴别能力同样需要思考。

据了解,此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公众平台等公众信息发布服务环节,特别是具有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公众账号,这无疑切中了要害。作为信息发布源的公众平台,其发布者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即时通讯工具企业的规章制度,借助个人知识、经验,以及其他辅助手段来对信息进行必要的甄别,并对利用公众平台发布的每一条信息负责。这些远比以往一味倡导网友个体不信谣、不传谣要好得多。

谣言泛滥、骗赞猖獗、营销扰民……“微信,我还能爱你多久”是微友之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数据显示,我国移动即时通信服务用户已突破8亿。倘若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必危”,那么在移动社交平台这方广博的天地里,无疑“微”信不利于它的健康发展,也因为如今现实与虚拟已经互为影响,难以割裂开了。(孙宗林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