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住建委副主任冀岩透露,北京除继续加大廉租房、经适房及限价房保障性住房之外,还将推出公共租赁住房。
所谓公共租赁房,就是以低租金租赁的政策性住房,由政府负责建设或回购,供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居住。主要面对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
政府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其民生意义显而易见,既照顾了社会“夹心层”,又扩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受益面,而首次将非京籍人员纳入保障体系,更凸显了政策制定的公平、公正。
进一步审视公共租赁房的社会意义,在于从实践上完善了现有住房保障体系,使我国住房市场供应格局呈现多层次、多目标的综合配套形态。
回顾肇始于1998年的住房市场化改革,十余年的改革发展,商品房市场一枝独秀,成长为拉动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城市居民在住房条件得到不同程度改善的同时,也日益承受着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经济压力。一些城市的房价过高、涨幅过大也由一个经济问题逐渐演变成民生难题。
商品房市场追求高利润的本能,使得开放商热衷于利润较高的大户型、高档次楼盘,加之“土地财政”的推波助澜,建筑用地成本不断攀升,导致中小户型、中低价位住房越来越少,广大中低收入居民只能“望房兴叹”。而囿于理念、财力等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在强调住房商品化的同时,却有意无意忽视住房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房价快速上涨造成的民生困境。
商品房市场要发展,百姓的住房需求要满足,怎么办?现实表明,单一的商品房市场、以利润为主要甚至唯一目标的供给模式,难以满足广大中低收入水平者的基本住房需求。把所有人的住房问题都推给商品房市场来解决,是行不通的。破解住房困局的根本出路,还在于建立完善的住房供给体系,针对不同的消费层次、住房需求,建立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房地产市场。如对没有购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廉租政策;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经济适用房;针对中等收入家庭的自住需求,提供限价房。此外,对于“夹心层”和过渡期住房需求的,提供公共租赁房。
近年来,发挥住房的民生保障属性,切实解决普通民主住房难题,日益得到中央重视。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求给地大力发展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以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2008年12月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又强调指出,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发展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解决其住房问题。”北京将推出公共性租赁住房,就是对对这一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方面大力发展商品房市场,鼓励更多居民通过财富积累实现自身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性保障功能,针对不同收入群体推出不同性质的保障性住房。这种既坚持住房市场化又强调民生保障的房地产发展思路,无疑是正确且行之有效的,既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又有助于解决普通民众的住房难题,最终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理想目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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