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应该是一场开门改革

2009-06-30 09:0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目前公车体制的弊端十分明显。可是,如果从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15年来,公车改革并没有取得有效突破。为什么公车改革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这是改革者对自身利益的改革。如国企改制中的工人下岗,改革者与被改革者利益无关,改革自然可以强力推进。但当改革触及到改革者自身利益时,改革就千难万难了。从改革的可行性出发,勉强可以推行的是自下而上的改革,即高层级的官员维持现状,而从低层级的官员开始改起。
 但低层级的官员仍然是体制的一部分,这就决定了对他们的改革很难彻底。最彻底的改革,当然是只对因公需要用车费用进行补贴,既不多补也不少补。可在同一个体制内,一项改革要想顺利推进,不引发 新的矛盾,那么就不能触犯既得利益。对官员来说,因公用车的需要在新方案中是必须保证的,领导干部私用的“三分之一”属于既得利益,这一块是不能动的。如此一来,改革空间委实有限。
 在杭州的改革方案中,局级干部每月补贴2600元。假定这笔费用全部用于坐出租车,按目前杭州的出租车价格,粗略估算最少可以乘坐840公里。按照每月20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天差不多是42公里。就算一位领导干部十分勤政,每天都要外出公干,一个月的打车费恐怕也花不了2000多块吧。就此而言,这个方案“赎买权力”的意味非常浓厚,很难称得上是最优方案。
 这一改革的成效究竟如何,能否真正实现节省公费、消除特权的目标,需要对改革前后的总开支进行比较后才能作出判断。当然,其积极方面仍然需要得到肯定。
 不过,下有对策”的局面是否可能出现呢?比如在种种名目之下,原有体制逐渐复归,或者领导干部以私人名义向下属单位或所辖企业“借车”使用?若此类情形出现,原因仍然只会是:由官员们关起门来的自我改革,注定了改革必然具有不彻底性、变通性和妥协性等特征。
 真正有力的改革措施,应该是让改革者和被改革对象分离。公车改革,说到底是一个公共财政和对政府的监督问题。在我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是财政预算的审定者,是政府的监督者,如果由人大通过严格公共预算来主导公车改革,每个部门每年的用车费用全部透明化,纳入部门预算由人大审批,而不是笼统地以“行政事业经费”的名义开支,并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或许才是釜底抽薪之举。(苏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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