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7月4日,开发商代表、已购房的业主代表、一些政府官员,三方开始了首次协调谈判。有业主提出如果开发商无力支付赔偿款,希望政府能够出钱保证给予赔偿;也有的业主要求,原先购房款是从银行贷款而来,赔款不能尽快到位,还贷将中断,希望政府协调等。由于涉及购房者众多,开发商与购房人的纠纷成了群体事件,一时将政府推到了处理纠纷的前台,也考验着政府公关危机的处理能力。
政府该不该管这件事?一个还未交付的商品房倒覆引发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实质是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纠纷,应该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政府本不应该“插手”,否则不就成了“非法插手经济纠纷”了吗?因此要求政府出钱保证给予赔偿或者下令银行中断还贷等,都是把政府看成了无所不能的全能机构。
但是也要看到,因此事涉及到众多购房者的利益,可能引发群体事件,从政府职能来说,有义务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况且在商品房的开发过程中,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提前把关、盖公章、发证,这就表明政府对房屋安全、质量的认可,现在发生了纠纷,能将责任都推给开发商了事吗?政府有责任参与到合同纠纷的处理中。
政府既不能代表购房者的利益,也不是开发商的上级领导,既不能做法律裁判,也不是银行的上级法人,政府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只能通过依法监督、协调、督促各方,从程序上依法保障购房者行使权利。但从事故发生时,政府相关部门就表示开发商资金在出事的时候已经冻结,相关人员已经控制。这些不知是出于何种法定程序,执行的透明程度也不尽如人意,以致出现购房者担心开发商资金不够赔偿等问题。
既然政府权力是有界限的,那么法律就是维护购房人的权益底线。据了解,闵行区委、区政府表示,将坚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督促开发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依法办事,合情合理地处理好理赔工作。看来当事各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处理好这场纠纷的最有效途径。(检察日报 林中明)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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