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但奖学金的设立是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要学生因为高分而发财,其额度主要依据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水平来确定。香港的高校也通过提供入学奖学金来吸引内地学生,有的甚至超过40万港币。我们在衡量这一额度时,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收入和消费状况。奖金额度的确定应该充分考虑这些实际的情况,额度过高,奖金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也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好钢用在刀刃上,把钱用在学生身上,应该说用对了地方。但是用量要合适,如果用得过多,刀刃恐怕也不会锋利。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教育经费的投入长期不足,尤其是近年来高校扩张,负债严重,任何学校都没有到富得流油的程度。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给予少量学生巨额的奖金就意味着使更多的学生失去获得资助的机会。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之下,对于高分的追求一直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主题,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目前的基础教育以及高考招生都在采取各种措施,改变过去单纯把分数作为衡量学校教学水平和判断学生能力唯一标准的现状,力图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因此,单纯以高考成绩作为奖励的依据有可能会助长目前这种“分数崇拜”的倾向,不利于基础教育阶段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建议有关高校能够借鉴国外的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奖励标准。
设立巨额奖金的根本目的在于吸引优秀的学生,提高办学的质量。但是,仅靠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清华大学的老校长梅贻琦先生曾经说:“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高校办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师资,高校在吸引优秀生源的同时,只有把着眼点放在教师队伍和育人环境的建设上,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才能从根本上吸引到优秀的学生。对于绝大多数的学生来说,他们选择高校的依据还是在于其声誉和地位,而不是奖金的多少。
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可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尤其是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更为重要。这不仅可以吸引优秀的学生,更可以促进教育的公平,不会让那些出身贫寒而又渴望求学的学生因为经济原因而终止学业。但是,我国的奖学金制度亟待规范化,使得奖金额度的确定和奖励的依据等都有章可循。(人民日报 崔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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