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煤企兼并重组要做到阳光操作

2009-08-17 08:1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本报评论员


    这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培育现代煤矿企业集团和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相结合,坚持发展先进和淘汰落后相结合,坚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兼顾国家、地方、主体企业、煤矿企业、乡(镇)、村等各方合法利益,所以在兼并重组整合过程中必须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协商,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做到公开程序、公平待遇、阳光操作。
只有做到公开程序、公平待遇、阳光操作,才能保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真正以看得见的方式顺利推进。
法律上有句格言:正义不仅应当被实现,还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被实现。”只有通过“看得见”的方式,将操作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公开程序,公平待遇,实现公正才有保障,最终结果才有公信力。
只有做到公开程序、公平待遇、阳光操作,才能有效保护煤炭资源,才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里面最关键的还是要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从源头上斩断贪腐之手,就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权力运行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能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考验着每个权力运行者的权力观。这次利益格局的大调整,坚决杜绝黑幕交易、地下运行,审批、决策都要以大局为重,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对各类企业主体一视同仁,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权力。一碗水端平,天平不能倾斜,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者的基本要求。不要忘了,一切权力运行者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的委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所以,这次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既要抓紧时间,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又要阳光操作,堵塞漏洞。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统一审批。
只有做到公开程序、公平待遇、阳光操作,才能把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这件利国、利省、利企、利民的好事办好。好事要办好,最好的选择是公开。
我们知道,大多数的公众不能未卜先知、料事如神,但是我们相信,大多数的公众是理性的、负责任的,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知情的前提下,会做出理智的判断与选择。知情始于信息公开,谣言止于信息公开。公开程序能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从而真正实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从而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责任心和执行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需要做大量具体而细致的工作。责任心决定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工作实际和企业的需要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安排,加强科学调度,努力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提供各方面的坚实保障,坚定不移地把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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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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