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依法“醉驾判死”无不可

2009-09-07 09:04:00 来源:新华网



对于孙伟铭的生和死,自有公正廉明的法律正义判决,学法不精的我自然不便胡说。但是,对于受害者家属的出尔反尔,我倒有话要说。

孟子有言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受害者家属之一的金宇航曾表示不能谅解孙伟铭,但他和另两家受害人家属还是联名签下了谅解书。9月2日,3家受害人拿到先期60万元赔款后,已将谅解书交给了孙伟铭的代理律师。金宇航和亲戚现在则希望维持孙伟铭死刑原判,称当初签谅解书只是为了拿到赔偿,“被逼的”。赤裸裸的目的和已经没有充分理由的坚持,让尽管失去双亲成了孤儿的金宇航,难以博得更多人的同情和好感。

我相信,即使金宇航不懂法,但他的代理律师一定会告诉他,拿人钱财和签字谅解的言下之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只要被告人一方积极赔偿受害人,能够取得受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考虑。现在,人家钱也出了,有受害者家属签字的谅解书也上呈法庭了,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刑罚酌定从轻情节,也符合我国慎判死刑的政策,法院在量刑时必然考虑从轻判决。否则,岂不违背了法律意志?金宇航和他的亲戚们还有啥心不甘情不愿的呢?

我们不妨探寻一下,金宇航在谅解书上签名是谁“被逼的”。众多媒体都曾疑问,孙家希望签谅解书的目的,就是想二审时得到改判保住儿子性命,既然一旦改判就会申诉,为啥还要签?金宇航和姑妈回答:如果不签就拿不到赔偿,为了拿到赔款才“被逼签谅解书的”。原来“逼”签的是金钱,有人不想人财两空。金宇航说,失去父母自己成了孤儿,连家都不敢回,这种后果无法挽回,不是赔了钱就可以买命。他一辈子都无法原谅孙伟铭。但是,当他收下孙家先期赔款,证明在他的心目之中,亲情已经让位于金钱,他已经原谅了孙伟铭。如今,法庭之上、公众面前,再声泪俱下地高呼是“被逼的”,就丧失了诚实守信的做人基本原则,是把自己推上了道德的审判台。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受害者家属既想拿现金,又想人家偿命,这显然不可能,也不符法律。如果仅仅因为受害了,就可以漫天要价,想怎么着就得怎么着,不达目的绝不罢休,那就成了与情与理与法都无法接受的胡搅蛮缠。相比较之下,另一受害者家属韩常进和韩思杰则显示出了难得的宽容和大度,韩常进认为改判“是自己希望看到的结局”,他甚至还向孙伟铭身患癌症的父亲捐款600元;韩思杰在外出差,甚至没来参加旁听。虽然他们的亲人只是受伤者,但他们有情有义的举动令人敬佩。

不是说醉酒无证驾车致人4死1伤的孙伟铭不可以死,而是应该依法惩治。有专家说了,如果受害人家属坚持不原谅孙伟铭,说《谅解书》没有反映他们的真实意图,那么民事赔偿就必须退还。只是不知道,金宇航和他的亲友们能否有此惊人之举。(红网 冷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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