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处置垃圾岂能就地掩埋?

2020-08-10 10:12:25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垃圾用黄土掩埋

黄土上又堆上了垃圾

  临汾新闻网讯 7月20日,本报就市区解放东路吉祥花园小区东北侧小路上随意倾倒垃圾的情况进行了报道。随后,小路上的垃圾被处置了,但处置方式却让人大跌眼镜。

  8月7日,记者再次来到这条小路,刚一走近,一堆垃圾映入眼帘。再往前走,只见小路临近垃圾的一侧架起了围挡,原本堆放的垃圾被掩埋起来,并且掩埋原垃圾的还是很久以前堆积的垃圾。如此换个“妆容”、移个位置的处置引起居民的极大不满。同时,就垃圾处置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队的工作人员,讲明情况后,该工作人员气愤地说:“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很显然就地掩埋、一挡了之,这属于违法行为。”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想出这样的“怪招”?竟用近乎可笑的方式如此掩人耳目?在此,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多“回头看一看”“查一查”,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

  刘超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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