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刘一平) 1月21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获悉,受区域扩散条件不利影响,我市平川和东山区域空气质量持续转差,市区AQI指数日均值已超过200。根据《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自1月21日16时起,在沿汾河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将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响应,在翼城、浮山、安泽3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本轮预警不实施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
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预防措施
红色预警期间,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中学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3.室外作业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5.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6.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7.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的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8.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9.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