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1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汾渭平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组织召开临汾市、运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交叉执法检查动员会,安排部署两市生态环境交叉执法相关工作。我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以及交叉执法检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交叉执法检查从1月9日开始至2月28日结束,由我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各安排执法人员15名,分别成立交叉执法检查组进行异地执法。检查对象为两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县(市、区);检查范畴为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范畴内的各类涉气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证载明的重点排污单位;检查内容为排污单位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重点是查处不落实“秋冬防”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管控措施、污染防治设施未安装或未按要求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或运行不正常、超标或超总量排污、偷排直排、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等涉气违法违规行为。
两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纷纷表示,他们将深刻领会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牢“一盘棋”思想,通过交叉执法检查,指导和帮扶属地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治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同时,主动向同行学习,达到互相交流取长补短的目的,共同推动两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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