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刘 超)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DB14/T 3451-2025)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14/T 3452-2025)两项地方标准,将于2025年9月3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填补我省在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完善全省环境空气监测网络体系,优化监测点位布设,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促进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有效应用,切实提升大气污染精准治理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DB14/T 3451-2025)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14/T 3452-2025)两项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的制定,将为我省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同时,该规范的出台有助于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估提供可靠依据,助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有效提升我省挥发性有机物监管水平,统一仪器校准、仪器使用、质量控制和数据分析等各环节内容,实现监测作业的规范化,从而提高走航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和通用性,为提高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实现精准溯源、助力臭氧削峰提供数据支撑。
目前,两项地方标准已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3日正式实施。
两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即填补了我省在相关领域的标准空白,又完善了监测技术体系、规范了监测行为,还有效提升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关键技术标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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