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已确定。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21年1月30日起放寒假,至2021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结束,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开学;高中阶段学校,从2021年2月6日起放寒假,至2021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结束,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中小学校要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无缝连接、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放假期间,各校不得组织开展全校性、学校间的聚集活动,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补课,并在各县(市、区)教科局设立举报电话。同时,鼓励学生利用假期为群众书写春联、帮助孤寡老人清洁家居卫生、慰问军烈属等实践性作业,丰富充实假期生活,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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