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莹超)6月10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我市中考录取工作方案已经确定,由于各类学校不同,录取办法也各有不同。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录取由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领导,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五年制师范、高职和中专录取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并报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备案。
普通高中生源范围:市直学校临汾一中、临汾三中、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省属学校山西师大实验中学及临汾二中(除定向计划外)面向全市招生;其余公办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高中不限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录取具体形式为:1、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操行评定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及综合素质、操行评定结果和考试成绩,分批择优录取,按规定程序审批。2、优质高中(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定向招生制度。全市优质高中(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6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收应届生;定向生必须具有初中毕业学校正式学籍二年以上,且在本校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定向招生计划的分配以各初中学校毕业人数为基数,同等情况下向薄弱学校倾斜。定向招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各高中学校统招生最低控制线下30分以内;如下达的定向计划完不成,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或本县(市、区)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招考委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资格,严密组织专项测试,确保条件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特长生的专项测试由招生学校制定细则并实施。特长生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市招考委统一划定,特长生占学校统招计划。特长生录取按优质高中每校15人、其他高中每校10人执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要求增加特长生计划的要写出申请报告,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五年制师范、高职和中专(含幼师、特师)面向全省招生,录取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录取并报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备案。五年制师范、高职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下达。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核定招生人数,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五年制师范、高职和进行“三、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实行注册入学;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通过注册入学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幼师、特师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高职、中专采用网上录取办法。凡未列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正式招生计划、未经省招考中心审批录取的学生,学籍部门不予注册,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凡已被前一批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批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对残疾考生的录取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专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办理。
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录取,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职业高中(中专)首先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依次录取,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自行组织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注册入学自主招生,确保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名单经县(市、区)招考办审核后报市招考办审批。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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