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教育事业60年

2010-01-21 10:1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翼城县教育事业60年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60年,是落实省、市、县委、政府各级领导精神的60年,是我国千余县市教育事业发展60年缩影。
教育是开启人类智慧的钥匙,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先导。1938年3月日军侵入翼城,教育事业遭到空前摧残。翼城解放后,人民民主政府认真贯彻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全县学校全部恢复,冬学、民校普遍开办。新中国建立后,翼城教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全县中小学把教学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教学质量一直列晋南地区前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1996年,翼城县“两基”工作经过省政府和国家六部委复查验收,成为全国首批“两基”达标县市之一,并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
进入21世纪,全县教育工作迈上了全面、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中小学布局趋于合理,小学学制过渡一次到位,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9.6%,巩固率达98.2%。初中毕业生合格率达98.9%,中考入学率达69.5%,高考成绩连年攀升。2005至2008学年度,高考成绩连续五年刷新历史最高记录。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一大批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民办教育快速发展,职业教育突飞猛进,教育为小康社会服务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一座座教学楼拔地而起,莘莘学子在茁壮成长。兴学育人,蔚成风气,教育事业,蒸蒸日上。崭新的教育,正在托起翼城美好的明天。
一、幼儿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为解放妇女劳动力,全县许多村办起了农忙托儿所(组)、农业互助组托儿组。1959年由县文教局牵头,城市管理局主办,财政局拨款,于北关十字路口东北角办起了县直机关幼儿园。1960年全县各幼儿园(班)全部附设到小学。据该年统计,全县共有幼儿园32处,入园幼儿893人,幼儿教师3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生产大队为了适应解放妇女劳动力的需要,也曾办过一些幼儿园(班),但大都临时抽调农村妇女统一管理孩子,1975年全县幼儿教育开始恢复发展,有184个大队建立了幼儿园,并涌现出北丁、南北庙、县直机关等一批幼教先进单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贯彻教育部制定的《幼儿教育纲要》,开拓了幼儿教育工作的新局面。1980年,县直单位、五一化工机械厂、针织厂、坩埚厂、商业局、纺织器材厂等办起了职工幼儿园。1983年成立了县幼儿教育工作协调委员会,教育局设立了幼教组;各乡(镇)成立了幼儿教育管理委员会,录取了一批高中毕业生充实了幼教队伍。1985年全县总结推广了县直幼儿园“讲中带启、引中带趣、静中带动、动中带音、动静结合”的教学方法,逐步克服了过去存在的幼儿教育“小学化、保姆化”的倾向。
1986年,教育局在教研室仍设有幼教组,负责对全县幼教工作的业务指导。1990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幼教工作的管理,县教育局又成立了幼儿教育中心,同时在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幼教管理专门机构。1994年,幼教工作归属综合教育股管理。2003年,幼教工作改由教研室管理。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国家为办好幼儿教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法规。继国家教育部1981年颁布《幼儿教育纲要》之后,1990年2月又颁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6月还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从1986年到2006年,全县狠抓了幼教管理、队伍建设和幼儿园达标建设三件大事。通过多年来的努力,该县幼儿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97年,全县幼儿园由1985年的58所发展到160所,该县学前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成为全区首批学前三年教育达标县。1998年省教育厅对该县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进行了奖励,授予铜牌一枚,奖金一万元人民币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等四部委对该县幼教工作的验收。2003年,该县被评为全省幼儿教育先进县。此前县直幼儿园还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北关幼儿园被评为省示范幼儿园先进单位。截止2008年底,该县幼儿园已由1985年的58所增至107所,四、五、六周岁幼儿入园率已分别达70%、93.6%、100%,幼儿园长合格率达90 %,幼儿教师合格率达85%。
二、小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翼城县小学教育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52年,全县小学发展到481所,其中民办小学28所,在校学龄儿童达到21004人。1956年至1957年间,根据“适当收缩,保证重点”的教育方针,对全县小学的布点作了调整。1957年,全县有小学421所,学生22419人,其中高小2所,完小35所,教职工744人。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全县开展“教育大革命”,提出了“当年普及小学教育”的口号,教育事业盲目发展,教育质量严重下降。从1959年开始,本县先后纠正了这些错误。教育部门认真贯彻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坚持国家、集体“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采用多种形式办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5年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翼城小学教育事业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教育部制定了《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和各科教学大纲,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普及农村小学教育分工负责试行意见》等文件。
从1982年开始,在各级小学普遍建立各种普及教育的制度和簿册,定期检查落实,督促儿童入学,加强各科教学工作,以使儿童按时完整地受完小学阶段的教育。同时狠抓办学条件改善,动员广大群众集资办学,要求所有小学首先实现“一无两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图书、仪器和文体器材“三配套”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到1984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检查组验收,全县7至11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3%;在校生巩固率达97.6%;小学毕业率达91%;12至15岁儿童受完小学教育的普及率达95.3%。有93.2%的学校基本达到了“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普及初等教育标准,山西省人民政府为翼城县颁发了普及初等教育合格证书。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出台。以此为标志,我国、我省的义务教育进入到了依法治教的新阶段。翼城县委、政府根据上述“一法、一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了《翼城县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制订了《翼城县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县委、县政府要求各小学在实现“一无两有”的基础上,力争在1993年前全部实现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文体器材三配套,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达到省政府要求。全县绝大多数学校实现了“一无两有”并进行了“三配套”建设,部分条件较好的乡镇建起了一批高标准小学。
从1991年到2000年实现“两基”成为该县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该县加快了“两基”达标的步伐,特别是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实施后,该县的两基工作更是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1994年,县委、县政府站在“科教兴县”的战略高度,及时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真正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到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翼城教育进入二十一世纪,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上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教育局确立了“一年打好发展基础,三年跨入全市一流,五年迈进全省先进行列”的教育发展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举措:一是顺应国家初等教育改革大趋势,克服重重困难,改革和规范了小学学制,用一年时间,实现了“五三制”向“六三制”的一次性整体过渡,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二是对农村学校采取倾斜政策。2003年撤并乡镇,县政府将6个乡镇的180余亩土地和价值200余万元的资产移交给教育部门,分配给所在地学校,进一步增强了乡镇学校的办学实力,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三是科学合理调整小学布局。结合该县实际,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创造条件创建高小或完小;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方只合并五年级,不搞一刀切,合理利用教育资源;对布局不合理的薄弱学校和危房比例较大的学校坚决撤并,避免教育结构性浪费,做到了教学网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山区不超过1.5公里,小学三、四级复式全部取消,二级复式只占小学的10%,从而扩大了小学办学规模,整合了优质教学资源,大大提高了办学的质量和效益;四是加快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步伐。2004年,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及《山西省教育厅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翼城县人民政府制定了《翼城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翼城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通过落实规划,该县建立了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
三、中学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9月由国家拨款,地方协助,在旧县城南门内创办翼城中学,最初招收10个教学班,学生456名。首任校长卫如莲。随着高小毕业人数增多, 1956年县政府又在下交、里砦、西阎三所完小各增设一个初中班,每班学生50人。同年,翼城中学扩大初中招生规模,首次招收两个高中班,学校改名为“山西省翼城中学校”。
1959年,除翼城中学外,其余中学全部下放到公社去办。“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中学全部停课,到1968年才开始复课。1968年至1971年全县各大队和公社先后办起了“七年制学校”(小学5所、初中2年)和“九年制学校”(小学5所、初中2年、高中2年)。学校招生不经考试,而由贫下中农推荐。由于初中、高中盲目发展,师资严重短缺,校舍、教学设备亦严重不足,导致教学结构被破坏,教学质量大幅度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全县的中学布局进行了调整,将高中和九年制由原来22所压缩为6所;初中和七年制由原来126所压缩为78所。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这一法律的出台使该县的普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法治化的发展轨道,是该县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翼城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之要求,对在该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做出了科学规划。从1986年到1990年,县政府每年的教育工作会议都要对加大普九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改革,加强中学内部管理做方向引领和部署安排。县政府除逐年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外,还号召各乡镇集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在县委、县政府的倡导和鼓励下,从1986年到1990年,全县各乡镇筹集资金2000余万元建起初中教学大楼20余座,特别是农民企业家鹿英杰捐资百万元创建英杰初中的模范事迹在全地区乃至全省反响极大,得到省、地领导的表彰。
随着全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翼城的普通中学教育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1993年,县教育局站在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落实科教兴县战略的高度,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纲,确立了一个符合全国教育发展大趋势和该县实际的“三四三”教育改革与发展框架。1995年,县委、县政府又推出重大举措,将这一年确定为“教育年”。在95教育年里,该县巩固“普九”基点,大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集资1300多万元建起教学大楼42座,连同以往所建教学大楼总数突破百座,基本实现了由平房向楼房化的重大历史转变。1996年9月经省政府复查该县的“两基”工作被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省政府“两基”复查验收组对该县的评语是:翼城县在“两基”达标后,狠抓巩固提高和发展,领导重视程度高,教育投入力度大,依法治教落实好,素质教育步子快,“两基”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3至2008年,教育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年打好发展基础,三年跨入全市一流,五年迈进全省先进行列”的教育发展目标,坚持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努力做好城镇农村教育、各级各类教育、教育育人功能、教育内涵发展四个统筹,使全县中学教育得到了快速、协调、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因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该县教育局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危房改造先进单位”、“普及实验教学先进单位”、“电子音像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政府授予“党政一把手教育工程先进县”、“高考成绩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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