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中保送生招收办法出台

2010-05-04 16:1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据了解,今年招收保送生的示范高中学校11所及1所县办普通高中,即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大实验中学、洪洞一中、曲沃中学、侯马一中、翼城中学、襄汾中学、霍州一中、浮山中学、乡宁一中、临汾六中。其中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大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余9所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今年保送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本校统招计划的5%以内。其中,对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大实验中学3所省、市直学校,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与推荐名额1∶2的比例向各县(市、区)下达,县(市、区)招考办再下达到有关初中学校。其余9所县(市、区)属学校推荐比例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达。
保送生的推荐条件也有严格的规定,全市范围内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校连续三年就读);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各学科成绩优秀,发展潜质明显,在学校和社会实践中有特殊表现与贡献,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
全市保送生推荐时间为5月11日至19日日已被批准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临汾市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市招考办批准录取的推荐保送生,须参加临汾市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为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程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局对保送生选拔有严格的纪律要求,要求各县牗市、区牘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学校一定要建立和完善严格、规范的公示制度,实行阳光作业;要严格学籍和资格审查,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高中学校要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领导和教师担任保送生面试考查工作,不得拉关系、走后门,徇私舞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记者 张莹超)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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