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招生规定出台

2010-06-24 16:2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情况,今年继续对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生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等第。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第,学业成绩达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方可录入普通高中就读。
中考成绩出来后,不向社会公布,只通知学生本人。
考生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4日至26日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指南》,按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认真选报志愿。一经填报,一律不准更改或申请补报。6月28日由县(市、区)招考办将考生志愿统一交市招考办输入考生电子档案。
在录取形式上,实行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制度和示范高中及部分县办高中面向农村初中定向招生制度。
一、全市11所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从统招计划中列出5%招收保送生。保送生,由本人自荐,初中学校预选公示,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招生学校查考,市招办审核录取。此类考生参加全市统一报名,经审核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省统考。
二、全市11所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实行面向农村初中定向招生制度。临汾一中、三中、师大实验中学定向招生计划按各地当年中考报名人数的比例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根据当地办学实际下达到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收应届生。其余8所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定向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招考办根据当地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实际状况公正、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收应届生。
三、按照规定,市直学校临汾一中、三中、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及省属山西师大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余公办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高中不限招生范围。
在特长生录取制度上,将按照示范高中每校15人、临汾二中15人、其他高中每校10人录取。特长生的专项测试由招生学校制定细则,向社会公布。特长生的学业成绩不得低于市招考委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特长生占学校统招计划。
录取工作并对照顾加分政策进行了规定,按规定最多可降低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记者  郭璞)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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