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莹超)10月1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我市力争用5年时间,将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源头治理,为教育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按照“免费、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凡满6周岁以上的儿童、少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确定每所学校招生范围,保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
各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取试、考核、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的条件。同时,还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或同住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工作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都能在新学年开学前顺利入学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和特长班,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要严格控制班容量,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自主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小学各科考试结果原则上以等第形式呈现。
为了缓解择校矛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师资、办学条件、生均公用经费等均均配置的力度,继续做好校长、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校校际交流工作,积极探索学区化管理、托管办学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缩小乃至消除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平衡教育配置的同时,将严格规范公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农村地区(包括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可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一律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中小学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另行收费。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补课应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此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成果、大力推进民办教育发展、加快薄弱学校建设、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等多个方面进行完善。制定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教育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条件。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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