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艺考有了新变化

2012-11-29 10:07:1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11月26日,记者获悉,与往年相比,2013年艺考有了三项变化:有关部门对统考和联考各项考试内容分值作了适当调整;省统考中增加了表演、书法学两个专业;此专业成绩在山西省所有院校通用。
    各项艺术类考试时间从今年12月23日至明年1月中下旬。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参加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表》;考试时,除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持有各专业的准考证。
    今年,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等艺术专业的考试工作    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简称“省联考”)。在艺考中,报考艺术(文、理)类美术、音乐、舞蹈省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播音与主持、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书法学等艺术类其他专业。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凡是省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他举办以上专业的院校均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使用,省外本科院校也可以使用,也可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    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校考。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考生可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市招办和有关高校将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