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 实习生 吴海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福利机构供养对象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月9日,市民政局向各县(市、区)民政局转发了省民政厅的相关文件,对此项工作做了专项布置。
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恪守职责,本着“老人孩子无小事”的原则,从供养对象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会福利机构供养人员平安过冬。
要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逐级进行布署,以社会福利机构及民办养老机构为重点,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到人,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民办敬老机构和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福利机构要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一是重点排查一些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疏散不规范,因吸烟、用火、用电、违章操作造成火灾等隐患;二是重点做好“五防”排查,即防取暖不当、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走失等安全情况的排查;三是重点加强寄养儿童的生活检查,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入寄养家庭对寄养儿童的养育环境、冬季取暖措施、日常家用电器用电、药品及危险物品的存放、寄养家长对寄养儿童的照料等情况进行了解、查看,确保寄养儿童的健康、安全。
要提高认识,细化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理念,从衣、食、住、行等诸多方面加强预防。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同时,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位、分工到位、落实到位“三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督促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改正,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如有突发事件,要迅速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尽快部署,并将排查落实情况以文字材料上报市局社会福利科。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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