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健康当儿戏 莫把药品乱丢弃

2013-04-13 09:29:51 来源:临汾新闻网

3月19日,市区竹林大药房工作人员经过十多分钟的搬运将回收的过期药品装载到车辆上,运往市特种垃圾处理厂集中销毁。

4月9日,北京同仁堂临汾药店员工在市区街道设立“回收过期药品”宣传展台,向市民散发宣传单。期间,该店工作人员在检查回收的药品时发现一位大妈带来的药品中有些没有过期,于是又挑拣出来让她带走,大妈开心地向他们道谢。

“你有病啊!”“你有药吗?”虽然只是相声演员郭德纲的一句“碎包袱”,却以百姓调侃的方式反映出了“病来药医”这一人人皆知的生活常理。家庭中储备常用药品属有备无患,亲人无恙药品长期闲置也是人之所愿。然而,过期药品如何处置,却鲜有人知,有继续吃的,以生命做赌注;有随手扔的,用环境来买单,朋友——

近年来,对于在市区内开展“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公益性活动,竹林大药房、北京同仁堂无疑走在了前列,他们主动承担社会服务责任、呼吁群众提高健康意识的行为,不仅提升了企业品牌效应,也得到了市区居民的广泛称赞。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有些家庭会自行购买一些非处方药品或者常用药品存放于家中备用,还有些慢性病患者也会购买大量药品以免去三番五次“奔波苦”。久而久之,就连自己都忘记了买过什么药品,加之又不及时清理分检很容易造成过期失效药品的堆积,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大部分家庭不外乎两种情况,要么继续留着备用,要么麻利倒掉省心。

4月6日至11日,记者就“如何处理过期药品”的问题,走访了市区部分居民家庭、大型连锁药店以及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寻求答案。

回收宣传缺“火力” 市民认知需普及

2010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程跟踪监督下,6车从市民手中回收的过期药品,被推进了市特殊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无危害性销毁;

2011年3月21日,7车过期药品被销毁;

2012年3月20日、8月29日、11月15日,超过往年总和的过期药品,分三批次进行了销毁;

2013年3月14日,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以“清理家庭药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为重点的工作会议,对辖区内25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宣传和倡导。

2013年3月19日,该局又对今年以来回收的数百公斤过期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尽管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宣传活动及处理工作一直在延续,成效也越来越明显,但是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自觉行为方面,我们还需要努力。”4月10日下午,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文明坦言,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工作仍任重道远。

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张纯实负责监管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的审核、封存、销毁工作已经多年,对于每一次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张纯实都有详细具体的过程记录,包括回收站点登记要求,封存地点检查次数,销毁数量核对等等。

张纯实告诉记者:“倡导辖区内药店开展‘清理家庭药箱,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4年多,时至今日,大多数市民依然对过期药品处理缺乏认识,他们习惯将过期的药品与生活废品一样丢进垃圾堆,忽略了这些药品存在的二次污染和二次危害。”过期药品属于特殊垃圾,早已被明确列入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市民随意丢弃后,一旦被贪玩的儿童拾取或者宠物舔食,后果非常严重,即便是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也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如果这些药品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

“每年春节前清扫家的时候,我总会将药箱里的过期药品用塑料袋装好扔进垃圾堆。”问及如何处理家庭过期药品,尧都区市民董万明如是说。

4月6日至11日记者走访了45名市民,其中40人表示,家里的过期药品会被丢入垃圾堆,而其余5人认为,随意丢弃药品肯定是会污染环境,但是苦于无法处理,也只能当作普通垃圾来丢弃。

社会行为缺“合力” 处理模式需破题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有效期是经过严格的研究所得。目前,市场上药品有效期一般在2年左右,即在适宜的存放条件下,有效期内能保证药品的有效性,过期药品就完全不同了。譬如过期后药品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品发挥不出原有的药效。有时还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改变,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有着20年工作经验的北京同仁堂临汾药店执业药师杨正萍不仅在药理上为记者详细讲解了过期药品的危害,而且还列举了过期四环素片会造成肾脏损害,使人体内的酸性代谢产物排出困难而滞留于体内,造成人体酸中毒的事例。

市区西关北一巷居民程如意的母亲居住在农村,由于买药不方便,她经常会给母亲带一些治疗炎症和感冒的药品,老人则会将药品装在袋子里挂在窑洞的墙壁上,需要时就从袋子里找。

“在农村很多老人吃药跟本不看药品是否过期,只要是一类药品,张嘴就吃,不仅贻误病情,而且危及生命。”程如意在偶然发现母亲食用过期药品后,曾多次告诫母亲都未果,于是,她不得不定期检查母亲的药袋子,把过期的药品丢弃。她苦笑地说:“是药三分毒的道理谁都懂,母亲是不愿意浪费钱。”4月9日10时,市区鼓楼东南角北京同仁堂临汾药店职员郝怀伟、刘郑芳携带着回收过期药品活动的海报、宣传单、血压计在走进水厂小区大门时,被门卫挡了出来,他们只好在附近的街道边搭起“健康不过期——公益四月行”的宣传展台,向过往行人散发“回收过期药品”活动的传单。

“从4月6日药店开展回收药品公益性活动以来,我们已经不是一次让别人撵出来了。”郝怀伟对于社区不理解的态度很无奈。

“我觉得这种公益性活动应该长期开展,最好是能够进入社区。如今人们都嫌麻烦,有谁愿意专门抽时间,将过期药品送到药店。”看到展板后,家住水厂小区附近的梁玉巾大妈不仅在话语上对北京同仁堂临汾药店表示赞扬,而且热心地取来了家中两瓶过期钙片以行动给予支持。

4月9日下午6时,市区北京同仁堂鼓楼药店店长尚红梅把当日回收的8.5公斤过期药品进行了封箱库存。问及活动的情况和初衷,她说:“公益活动才刚刚开始,收效不理想、工作有难度,都在意料之中,我们除了要抱有一颗感恩回报社会的心以外,更希望能够提醒市民养成及时清理家庭药品的习惯,确保健康用药、安全用药,珍惜生命,关爱健康。”

商户举措缺“体力” 公益活动需后劲

早在2005年,广药集团属下企业广州白云山中药厂首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反响。受此影响国内各大连锁药店已开始意识到通过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标准的方式,来推动全行业的营销竞争水平。

2009年,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规模、效益、管理等各项机制完全成熟的前提下,也尝试着开展了“回收家庭过期药品”这一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益性活动,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回忆起4年前开展公益性活动时匆忙的情景,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逯跃龙莞尔,他说:“当时开展活动就像摸着石头过河,摸着摸着就过来了。”

2011年9月1日,在临汾市、尧都区两级药监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和群众的热情呼吁中,竹林大药房果断放弃了每年只回收一次过期药品的“保守式”活动策划,确定了每月1日、2日固定由各连锁门店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并于5日前统一交回总部存放于不合格品库的长效机制。

翻阅竹林大药房2010年至今回收过期药品的明细和活动总结可以发现:开展活动需要的大量人力和财力,包括医疗垃圾的处理费用都是由公司全权承担。

“他们回收过期药品不会是换了包装重新上架吧?哪有商家会干这么亏本的买卖。”在市区中学就职的张素梅老师提出了心底的质疑。

随后,记者前往市区北京同仁堂临汾药店、竹林大药房以及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此类情况。

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经理张艺说:“开展回收过期药品公益活动主要是提高企业品牌效益,至于回收后药品的处理过程会在上级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完成,如果市民仍不放心可以在回收地点做完登记后,将药品盒撕碎。”在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份的销毁记录上,记者可以详细查阅过期药品回收的时间段、数量、参与人员等信息。

对于市民质疑回收过期药品的情况,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社会上的确存在着一些不法商贩,他们回收市民手中过期药品、废弃药盒,然后重新包装,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也侵害了患者的权益。

此外,市区还有一些社会公益团体也从事着“回收过期药品”的宣传活动,但对于社会群体基数这个大“分母”,少数的公益性行为让这些小“分子”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记者 王伟 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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