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所学校实行中考保送生政策

2013-05-22 08:26:3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鲁剑)5月20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为全面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今年中考,我市将在11所示范高中和临汾二中实行招收保送生政策。
    据悉,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大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余9所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所有推荐生必须参加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拥有学籍并在所毕业学校连续三年就读。此外,推荐生各科成绩优秀,发展潜质明显,在学校和社会实践中有特殊表现与贡献,在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
    所有接纳保送生的学校其保送生计划均按本校统招计划数的5%下达。推荐名额在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可接受部分自荐生。其中,自荐生名额由市招考办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定,原则上不得超过自荐生毕业学校所分配的同一所高中推荐名额的一倍。
    据了解,我市2013年招收保送生的高中包括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大实验中学、洪洞一中、曲沃中学、侯马一中、翼城中学、襄汾中学、霍州一中、浮山中学、乡宁一中共计11所示范高中和临汾二中。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