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学是一件好事,可是对于贫困家庭来说,上大学是一件困难的事,父母望子成龙,在外拼命挣钱。可是对于一些家庭,孩子的学费却成了父母的一块心病。8月8日,记者接到家住吉县的刘女士热线,称自己家庭情况特殊(单亲),孩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可是开学的日子日趋临近,目前孩子的学费还没有凑齐,她听说国家有相关扶贫政策,但自己在村里不了解情况,希望了解一下在哪些部门申请,自己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等。随后,记者帮刘女士向市扶贫局了解了相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早在今年的6月15日下发了《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扶贫农村贫困大学生、高中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14年我省教育扶贫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计4587名,其中4000名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计划已于2013年12月下达至各县市扶贫办。
今年我市计划资助715名农村贫困大学生,同时继续对2012年、2013年教育扶贫资助的农村贫困高中生进行资助。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对象为:我市大宁、永和、吉县、汾西、隰县、蒲县、乡宁、浮山、古县、安泽10个贫困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014年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第一批本科A类、B类,第二批本科A类、B类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由于教育扶贫资金有限,因此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原则上不予资助。
申报时,可到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进行申报,需携带申请资助学生的农户复印件、高考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查询打印的录取单)。资助金的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县根据当地学生开学的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受教育扶贫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在开学报到前领取到资助资金,发挥教育扶贫资金应有的作用。如出现因故放弃升学、不报到就读的情况,要取消其资助资格,及时调整新的资助对象。
农村贫困高中生资助对象为:对2012年、2013年教育扶贫资助的6329名农村贫困高中继续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800元。资助金发放工作要在学生开学后两月内完成,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县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如出现因故不再就读的学生,要取消其资助资格,及时调整新的资助对象。
教育扶贫资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今年教育扶贫资助对象的认定原则为:实事求是,标准合理;本人申请,特困优先;规范运作,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社会监督。各县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县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成立教育扶贫资助对象认定机构(不少于五人)。认定机构根据教育扶贫政策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资助对象认定审核办法。为了扎实开展教育扶贫农村贫困大学生、高中生资助工作,我市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的管理,各县市扶贫部门具体负责教育扶贫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各县市扶贫办积极组织落实好教育扶贫农村贫困大学生、高中生的资格认定、资助金发放的实施管理工作;严肃教育扶贫资金管理,农村贫困大学生、高中生的教育扶贫资助金要专款专用。做好发放资助金的手续,及时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扶贫办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学生对认定工作的监督,及时核实投诉情况,回复处理意见。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农村贫困学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扶贫部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教育扶贫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记者 郝海军 实习生 高望晋
责任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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