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专项整治延伸至民营医院

 

2015-04-07 09:43:3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郝海军)近日,记者从全市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获悉,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医疗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承担着治病救人的神圣职责,撇开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难以根除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因此,市卫生局决定把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扩展到民营医疗机构。
    根据市卫生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具体到民营医疗机构的主要问题有,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有的不按审批项目发布,有的私自印发小册子发行,有的夸大疗效;违规骗取医保和农合基金;欺骗患者,无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为了节约成本聘用非卫技人员;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等几项内容。
    根据《方案》要求,在规范准入设置方面,各县(市、区)卫生部门将对现有的民营医疗机构    进行全面核查,对医疗机构设置、法人资格、基本条件、诊疗科目、执业人员、执业行为逐一进行规范。对不符合设置条件和标准,执业行为差的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拒绝整改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吊销其执业许可证;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延续许可。
    在规范医疗行为方面,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要认真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坚决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得转让、出租、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刊登医疗广告须经审核批准,广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公众。
    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规范门诊、急诊、住院等病历、处方书写;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落实传染病登记报告、消毒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频繁发生的医疗机构,将依法给予暂缓校验,限期整改,直至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支付流程和标准,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督导检查,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对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惩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与此同时,各医疗机构还要妥善处理医患矛盾。各医疗机构要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争议等医患矛盾。
    出现医疗纠纷按相关程序积极调处,发生医疗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效处置;事故处理完结后,要认真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关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生医疗事故后自行了结、瞒报、虚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严肃处理。同时,要学会和媒体打交道,既不能简单粗暴,也不能搞有偿新闻、有偿删帖。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