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健康雨露”洒遍千村万户

2014-05-08 08:42: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在今年的两会上,市长岳普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实施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作为今年我市的“六大惠民工程”之一来抓。

毫无疑问,这项惠农工程办到了千千万万农民的心坎里,然而,我市目前的乡村医疗服务现状如何?要“实施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大力度?如何让“健康雨露”惠及到每一位农民?……带着一连串的问号,5月4日,记者对市卫生局局长王山进行了专访。

王山告诉记者,目前我市17个县(市、区)共有151个乡镇卫生院,2969个行政村,3506所村卫生室。151个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4503人,在编2206人,临时聘用697人;在岗乡村医生5328人。2011年,我市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等方面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针对我市乡村医疗服务的现状,王山说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新农合门诊统筹方案需要优化、住院报销实际比例需要提高;大病保险需要加快推进。乡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短缺,工作量大,一人兼多职;村卫生室在岗人员老龄化比较严重,需要人才更新。乡村医生的待遇总体还是偏低,养老待遇需要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需要不断健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逐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做深。

在对话中,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我市农村医疗服务近年来取得的成果:

新农合参合率稳中有升。去年,中央、省、市、县财政用于新农合的补助经费达到8.38亿元。2013年,我市新农合参合率为99.12%,做到了应保尽保。政府对新农合个人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人∕年;农民在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5%;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门诊补偿774万人次,补偿金额2.15亿元;住院统筹补偿25万人次,补偿金额7.88亿元。

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09年医改启动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对全市151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省、市、县财政投入2973.9万元新建817个空白村卫生室;省财政通过中央转移支付投资1455.2万元为全市2969个村卫生室配备了不低于5000元的医疗设备。村卫生室全覆盖以来,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培训逐步形成制度化,每月都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村卫生室人员的业务水平。2013年我市组织乡镇卫生院151名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参加了省卫生厅组织的合理用药知识培训班;举办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共培训人员1666人。

对于下一步将如何保障“实施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的有效推进,王山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会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将‘实施乡村医疗服务提质工程’做实。”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2014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普通门诊全面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病种范围。同时,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2014年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3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在洪洞县、襄汾县将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将9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等。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把考核重点转到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提前预拨外,市、县财政补助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全额到位。同时,今年要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今年底,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建有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求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政府支持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由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聘用、县卫生局注册备案。聘用人数根据业务需要确定,有条件的应聘用女性村医。要求乡镇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和管理指导。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其规范用药。

除此之外,王山还向记者介绍:今年,我市还将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安排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并在绩效考核后,按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乡村医生。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药品收入补偿,由财政部门按行政村农业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2014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

(记者 杨琦 实习生 董枭)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