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郑红卫)
6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汾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珍出席。
会上,市文明办负责人对《条例》的起草过程、思路和基本内容作了说明。《条例》共6章44条,分为总则、基本规范、倡导与鼓励、实施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部分。围绕《条例》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18个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王金珍强调,落实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推进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全市上下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文明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条例》要对照上位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易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重点,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市实际,通过相关制度设计,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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