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玉萍) 12月29日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张庚博、冯建宁、张学伟、郑步电,秘书长及25名委员出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青,副市长闫建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太生,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扶贫办、市畜牧发展中心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期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临汾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草案)》、说明及研究意见的报告;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禁牧休牧轮牧促进林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及说明;关于临汾市2020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研究意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汾市2020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2019年度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全市脱贫攻坚完成情况的报告,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职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人员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人事任职的议案及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白剑等同志审判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杨朝霞同志检察员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禁牧休牧轮牧促进林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汾市2020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对关于2019年度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全市脱贫攻坚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对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陈小洪指出,2020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履职尽责,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强重点立法,切实发挥立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紧扣全市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创新履职形式,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克服疫情影响,创新会议形式,作为全省试点,率先依法有序圆满召开了临汾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为全省各市疫情期间人代会的召开创造了成功经验。2021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进一步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推动全市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四是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五是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
就抓好当前工作,陈小洪强调,要集中力量组织筹备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临汾代表团相关事宜,提早谋划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同时,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深化细化2021年工作安排,拟定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使人大各项工作紧扣全市大局和人民关切持续推进。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