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促进条例》《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孙宗林)
5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庚博带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农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前往洪洞县、襄汾县,就《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就《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组先后深入洪洞县玉峰街垃圾中转站、第一污水处理厂、汾河湿地公园,襄汾县双龙湖湿地公园、汾城镇污水处理厂、汾城镇垃圾处理站、东风农牧业有限公司、邓庄镇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等地,详细了解两县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等方面的情况,并分别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对《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在执法检查中,张庚博要求,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完善相关政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座谈会上,张庚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湿地公园的修复与保护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对《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多方征求意见,力求制定更加科学、实用、符合临汾实际的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为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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