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郑静) 10月28日至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小洪,副主任王国平、王金珍、张庚博、任天顺、冯建宁、张学伟、秘书长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渊,副市长王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乔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正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检查《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临汾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及说明、任免职表决办法(草案)、供职发言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汾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职事项,陈小洪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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