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张玉萍 实习生 卫田甜) 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振旭,副主任王金珍、扈新起、薛凤奎、张安文、李建国,秘书长及28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乔飞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乔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江华,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副职、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共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临汾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临汾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草案)》及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梁荣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李成水同志免职的议案及说明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临汾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职事项,表决任免了市法检“两院”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会议组织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