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郑 静 见习记者 李林蔚) 10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振旭,副主任王金珍、扈新起、张安文、李建国、牛少白及秘书长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0名,实际出席41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先后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两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董新宇同志任职议案的说明,关于决定董新宇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关于董新宇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步电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段彩辞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职表决办法(草案)、辞呈、供职发言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市长乔飞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乔杰,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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