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郑 静 见习记者 教思齐) 7月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凌宇,副主任薛凤奎、李建国、牛少白、高永贤、崔绍民及秘书长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9名,实际出席40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共举行了两次全体会议,一次分组会议、一次联组会议。其间,召开了一次主任会议。
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及说明;听取了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临汾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案件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提请李栋蕾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薛向阳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供职发言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政府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向通过人事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副市长王云、乔飞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苏星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新宇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