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历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刘文军) 8月14日,第三届历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凌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康,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生,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星君参加。
历山地处临汾、晋城、运城三市交界,素有“华北绿肺”“天然氧吧”之称,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走廊和生态屏障。自2023年8月翼城、沁水与垣曲三县人民法院签订《历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来,通过司法环节打通行政边界,为历山生态保护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动能。
艾凌宇指出,这次会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的重要节点召开的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做好制度衔接,保障法典顺利实施;积极推进跨域协同,推动历山一体化保护;精准开展监督支持,凝聚生态治理合力,把历山守护成华北的绿色宝库,把“一泓清水入黄河”的承诺变成现实,为美丽山西、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张建康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认清治理短板,明晰双重使命,深刻把握历山生态司法保护的特殊定位与时代要求。要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惩治态势,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抓实典型案例培育,持续提升历山区域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质效。要健全协同机制,深化三县法院内部司法协作,强化府院联动深度融合,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全面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共治大格局,为奋力谱写美丽山西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会上,垣曲、沁水、翼城三县人民法院围绕历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部分省人大代表对本次会议交流内容进行点评。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