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选派干部到村任职重大决策部署,激励我市更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干事创业。近日,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临汾市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若干优惠措施》,切实解决广大到村任职专业技术人员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让他们去得放心、干得舒心、拼得安心。该项工作得到了省人社厅的支持和肯定,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优惠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在村任职满2年、表现优异、成绩突出,且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优先在原单位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二是在村任职满5年、完成工作目标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晋升上一等级岗位。三是对在村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获得嘉奖奖励的,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晋升等级,年限可缩短1年;对在村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获得记功奖励的,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晋升等级,年限可缩短2年。四是对在村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可在现聘岗位本层级内,不受岗位职数限制晋升至最高等级(二级岗位除外);如取得上一层级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用。(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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