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进一步强调,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针对“封口费”事件的教训,为防止此类事件在我社发生,全体采编人员要严格遵守“五不准”规定:
不准未经批准擅自采访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
不准以任何名义擅自介入安全类事件的采访,特别是矿山安全事件的采访;
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存有安全隐患或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采矿企业拉取专版、广告、宣传费;
不准擅自向本报社以外任何新闻机构提供采访原始素材、成品稿件、图片,特别是负面报道的材料和各类图片,确需向正规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的,应请示报社领导;
不准以曝光或正面宣传为手段强行拉取专版、宣传费、栏目费和其他费用。
(总编室供稿)
【责任编辑: 邱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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