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2009-09-09 15:0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新《办法》增加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报刊记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机构、报刊记者站或者新闻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得从事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报刊社记者站就是从事采编活动的机构,从事发行等其他活动可通过其他形式来经营。新《办法》有利于规范记者站和记者的行为,维护新闻记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据《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任编辑: 贾亮】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