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新闻采编队伍中存在的虚假新闻、有偿新闻以及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在全国逐步建立和完善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制度势在必行。通过不良行为记录的档案管理,限制和禁止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新闻采编人员继续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将进一步净化新闻采编队伍,遏制新闻违法活动,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康有序的新闻采访秩序,保障新闻记者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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