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痰不乱吐,小事见文明。从6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执行情况如何?6月29日,记者跟随太原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杏花岭区分局执法队协查员到公园、社区等场所进行了巡查。
当日上午10时,在胜利桥上,一名行人摘下口罩,很随意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随即戴好口罩继续前行。“同志,你好!请等等。”协查员胡伟紧走几步上前亮明身份后说:“刚才你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按照《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在室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现场需要改正。”
紧接着,胡伟向这名行人详细介绍了相关规定。
“我错了,是我的责任,保证下不为例。”只见这名行人边说边主动用卫生纸擦掉地上的痰液,并扔进垃圾箱。
胡伟告诉记者,像这位行人知错就改的态度和行为,一般会进行劝诫;对于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的,就会对其进行处罚。令人欣喜的是,经过治理,随地吐痰的人很难遇见了,在路上巡查一天,往往会出现零罚单、零批评的状况。
据统计,杏花岭区各城管执法队在医院、公园、市场、公交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加大对随地吐痰违法行为的劝阻、处罚力度,截至目前,劝阻、教育、警告随地吐痰者560人,查处70人。
“公共卫生皆有责,随地吐痰丢道德”“地面一痰渍,德行一污点”……时下,走在杏花岭区的主要街道、显要位置,随处可见禁止随地吐痰的宣传标语,LED显示屏循环滚动着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相关知识。据悉,杏花岭区组织了近3万名执法协查员、交警、志愿者到车站、公园、医院、住宅小区等地进行宣传和劝导,并沿途捡拾烟头、口香糖等垃圾,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市民张婉莹表示,我省专门出台有关规定禁止随地吐痰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疫情当前,我们每位市民都应自觉遵守,利人利己,养成良好习惯。
本报记者范珉菲 本报通讯员杨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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