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村两委换届严明纪律 十类人员不宜确定为候选人

2014-10-28 17:10:0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强)10月27日下午,市委书记罗清宇一行深入襄汾县古城镇关村,就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进行调研。

罗清宇一行沿着村里的柏油路一路走一路看,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随机走进农户张征家中,了解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对村“两委”还有哪些需求;前往关村治安联防队,听取便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深入老年活动中心,实地考察农民文化生活。

罗清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和时限,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真正为群众兑现承诺;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立足长远机制建设,分阶段抓好落实,切实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

明确十种情况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从今年10月至明年1月,山西省将全面开展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严格此次换届选举,山西省近日出台相关意见,明确十种情况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这十种情况人员分别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3年的;

2.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3年的;

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5.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的;

6.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3年的;

7.换届期间直接或指使亲友(他人)利用各种方式贿赂选民、选举工作人员,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8.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9.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3年的;

10.选举前未按规定签订杜绝贿选承诺书的。

山西省同时规定,此次村委换届将拓宽选人渠道,从本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现任村干部、团组织负责人、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村经纪人、乡村医生教师、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提名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鼓励土生土长、素质好、有见识、有本事、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愿意回乡服务的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时,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