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给孩子一个幸福的童年

2020-12-16 09:04:56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我要吃汉堡+蓝莓奶昔!”“给我来10个羊肉串吧!”“糖葫芦可好吃了,给我来两串!”……12月14日午间,襄汾县新城镇中心幼儿园里一片欢腾。6岁的毛睿宁是一名新生,她和小伙伴边玩边说起了悄悄话,“这个幼儿园真好!有这么多玩具,还有可爱的老师……”

  近年来,襄汾县认真落实国家“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公办”和“民办”并举,教师队伍和经费投入“人”“财”共建,在扩增资源、健全机制、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使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82.7%,超出我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82%的既定任务。去年,伴随着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春风,新城镇中心幼儿园应运而生,这里的孩子们成为又一批受益者。

  2011年以前,该县只有1所公办幼儿园,远远满足不了全县万余名幼儿的学位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各类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抢占学前教育市场。城区的民办幼儿园往往资金雄厚、硬件条件优越,相伴而生的是费用很高。部分家长以园所环境、教学内容等来衡量一个幼儿园的好与坏,导致个别民办幼儿园迎合家长需求,只注重硬件建设,不注重教学理念提升,教学内容更倾向于识字和算术,“小学化”现象十分严重。

  针对现状,从2011年开始,该县积极落实国家“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采取新建一批、撤并一批、治理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在保证各乡镇至少有一所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县公办幼儿园数量逐渐由原来的1所发展为102所,而原来的58所民办幼儿园经过审核、取缔缩减为10所。

  在此基础上,2017年,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园与同级别的公办园相统一的收费标准和奖补政策。城区民办园收费不得高于330元/月,生均公用补助经费为110元;乡镇农村民办园收费不得高于150元/月,生均公用补助经费为50元。

  从2018年开始,该县开始认定普惠性民办园。在10所民办园中,永固计生协留守幼儿园、邓庄鄢里村智聪幼儿园、汾城东关幼儿园3所被认定为市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陆续发放了生均公用补助经费。群众普遍反映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在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的普照下,从2019年起,该县建立了全方位的幼师培训体系,通过“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充分抓住国培计划、园所跟岗、帮扶支教、县域自培的机会,不断提升保教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培训幼师3000余人次,人均接受培训机会超过2次。在帮扶支教过程中,县第一幼儿园和县第二幼儿园分别与全县13个乡镇的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通过拜师带徒、送课下乡、专题讲座、资源共享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农村幼儿园教师的水平,带动了农村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如今,走进襄汾县每一所普惠幼儿园,优雅的环境、欢快的游戏、纯真的笑容,成为一道动人的风景……今后,该县将实施学前教育“提质创优”三年行动计划,整体提升保教保育水平,打通学前教育“最后一公里”,让每一个幼儿都能在普惠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记者 郭秀婷 实习生 蒋子田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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