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更好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近日,襄汾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的职责,细化了公益诉讼工作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方向。《意见》要求,该县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区域,重点开展加油站扫码支付、燃气安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监督活动,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格对照诉前检察建议进行全面自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确保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意见》的出台,彰显了襄汾县委、县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和对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决心,不仅为检察机关有序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也为推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职起到了保障作用。
襄汾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意见》规定,以“能动履职求突破,提质增效进一流”为工作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跟进监督效果,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努力在全县营造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局面。(尉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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