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刑满释放,仍想不劳而获;出于报复,竟然明目张胆在住宅区再次实施盗窃……
日前,隰县公安局快速反应、连续奋战,成功侦破两起摩托车盗窃案,守护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警情如火
5月10日至25日,“盗抢骗”零发案保持了445天记录的隰县连续发生摩托车被盗案,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案发后,隰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警力火速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调查确定,犯罪分子作案时间均为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3点左右,案发现场位于县城住宅区,人员密集。如此明目张胆的行窃激起了民警誓破此案的决心。
为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专案组民警迅速扩大侦查范围,初步明确了犯罪分子逃窜轨迹,及时获取了一张嫌疑人图像,但该犯罪分子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每次作案时都蒙着面,使案子一时又陷入了胶着状态。
循线追踪
面对精心伪装的犯罪分子,民警认真分析其多次作案的犯罪动机,判断为“熟手”作案,结合近期刑满释放人员排查,经过认真分析、挖掘细节,初步确定犯罪分子为多次被隰县公安打击处理过的河北籍惯犯张某某。
经查阅档案,嫌疑人张某某于2016年5月至6月期间伙同他人在隰县疯狂盗窃三轮和摩托车,被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2020年5月至7月期间,张某某再次到隰县盗窃多辆摩托车,被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于2022年4月30日刑满释放。
据此,专案组民警断定该犯罪分子有极强的报复心理,为尽快将其抓捕归案,民警充分准备、认真谋划,集体研究抓捕方案,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于5月25日开展抓捕行动。
一举擒获
经过近两个昼夜的排查蹲守,5月26日晚上,专案组成功将张某某抓获。
张某某到案后,矢口否认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面对张某某的狡猾顽固,专案组民警一方面精准分析其作案特点和手法,对近期发生的盗窃摩托车案件进行大胆串并,并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成功锁定了张某某藏匿和销赃地点。另一方面及时联系家属做其思想工作,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面对犯罪铁证和亲情感化,张某某很快交代了其在隰县辖区两次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畅任杰